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宝鸡公租房补贴来了!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办理流程……都在这里!

广播宝鸡FM934  2019-05-13 10:39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结合我市实际,就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事项制定本实施意见。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呢

里面说到了什么 

快跟小编看看吧~

补贴发放对象:指经申请、审核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因无空置房源或空置房源距申请人工作单位过远等原因无法实物配租而被列为轮候对象的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有空置房源时,申请人应首先选择实物配租,无正当理由放弃实物配租的不得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形式只能享受其中一种。

01保障计划:市住建局、财政局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市本级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科学测算货币化保障规模,合理确定年度租赁补贴发放计划,报省住建厅核准后实施。

02办理流程:按照《宝鸡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核程序,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核准申请人获得保障资格,并将审核结果报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备案后,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办理实物保障手续。

如暂无空置房源或因空置房源距申请人工作地过远等原因无法实物保障的,将申请人列为轮候对象,通知轮候对象所在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按发放计划与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轮候对象无法列入当年租赁补贴发放计划的,在下一年度予以优先安排。

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到所在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报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申请人未按期到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的,如无正当理由视为自动放弃,2年之内不再受理。

03补贴标准01面积标准: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16平方米,2人户35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5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宝鸡市区城镇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

02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平均水平的1.5倍为上限确定,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03发放比例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低收入和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租赁补贴标准的80%60%50%,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比例50%

04补贴金额: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05资金拨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按月补助,按季发放。租赁补贴明细由市保障房管理中心汇总后统一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通过银行直接将租赁补贴划入申请人帐户。
监督管理(一)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应在租赁补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向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应按审核程序进行复审,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续签协议。

(二)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在领取租赁补贴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需调整租赁补贴标准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0日内主动向申请领取租赁补贴的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申报变化情况。

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审核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停发租赁补贴;对需调整租赁补贴标准的,重新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三)各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保障对象实际居住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负责,牵头成立住房保障jianguan审查小组,每月按比例随机抽样,对抽样对象从申请、受理、审核到资格确认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的,交由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牵头组织整改,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确完成时限。对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按程序取消保障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并与年终考评挂钩。

(四)对租赁补贴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申请人,取消其租赁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责令其限期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开披露,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